关于进一步简化中国护照办理要求的通知
2018-12-28 00:00
自2019年1月1日起,中国驻拉脱维亚使馆将进一步简化护照办理要求,具体如下:
一、除新生儿和停留不足180天的短期出国者(如游客)外,申请护照换发或补发者,只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及下列有效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即可:
1、拉脱维亚居留卡;
2、拉脱维亚医保卡;
3、拉脱维亚驾照。
此外,拉脱维亚银行对账单,房租缴纳证明,或者自来水、用电、燃气或电话账单等(期限均在180天以上),也可以作为说明申请人在拉脱维亚居住的证明文件。
二、未成年人换发护照的,只需要其父母(或法定监护人)中的一方陪同前来,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的意见。
三、申请人在我馆申办护照时,应填写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。
附件:《国籍状况声明书》